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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14节(1 / 3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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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好!”

大福和小安受到夸奖的事,所有人都很高兴,尤其是小安,小家伙现在出门走路都仿佛带风一样,小脑袋抬的高高的,感觉自己倍有面子。

不止是他,还有牛蛋和柱子,以前他们这一伙人因为调皮捣蛋,被所有人都看不起,现在小安立了功,连带着他们风评都好了起来,柱子娘甚至昨天还特意给他煎了两个荷包蛋,让他以后都要好好表现呢。

看着喜不胜收的三个人,正在喝感冒药的傅远志想了想:“难道这就是传说中的,一人得道鸡犬升天?”

突如其来的一句文化话,把剩下三个没怎么读过书的小笨蛋难倒了。

小安抓抓脑袋:“啥意思哦?”

“意思就是,你们是一体的,现在你有了本事,柱子和牛蛋也跟着风光了。”傅远志解释道。

“没错,是这个理。”柱子连忙点头,但又感觉哪里不对,“可我和牛蛋也是人,不是鸡和狗!”

傅远志一想,确实,这句话运用不当:“那就是……一荣俱荣,一损俱损?”

“对对对,这个好!就是这个!”柱子虽然听不懂,但至少里面没有鸡狗了,而且听起来文绉绉的,显得特别有文化的样子。

说到有文化,柱子突然想起来大福不在,连忙问小安怎么回事,这段时间他们都是一起玩的。

“大福说了,咱们这段时间一直溜猫逗狗的浪费了他大把的时间,他现在要和娘待在一起,不出来了。”小安瘪瘪嘴道。

虽说饭店的通知还没来,等了这么久了沈微微觉得也可能没希望了,但大福却特别坚定的认为这份工作一定是娘的,一想到娘去县里了,就不像之前那样能一直待在一起了,大福就有点闷闷的,所以最近决定都不要浪费时间了,就在家里陪着娘一起看书。

“好吧。”柱子又看向傅远志,“你娘呢,现在还跟你爹吵架吗?”

说到这个傅远志就如同泄了气的皮球,顿时奄奄的:“不吵架了,他们准备离婚了。”

“还真离啊?”

“嗯,我爹要离。”傅远志特别难过,他不想爹娘离婚,不想自己变成没有娘的孩子。但他爹这次好像铁了心一样,一定要跟他娘离婚。

看着傅远志难受的样子,小安心里也并不好过,他深吸一口气,突然一拍桌子道:“傅远志你别难过,咱们想想办法,说不定可以让你爹回心转意。”

“我们?想什么办法?”柱子和牛蛋面面相觑。

小安一挥手:“我们怎么不能了,大福说了,三个臭皮匠顶一个诸葛亮,我们有四个人,肯定可以的!”

小安斗志满满,几个小萝卜头立马凑在一起开始商量起来了,但还不等他们商量出什么,傅远志他娘就又出事了。不对,不算出事,而是闹事,为什么这么说呢,因为她把廖燕淑给打了!

◎小英雄◎

当然了, 李茉莉又不是疯了,她不会无缘无故的打廖燕淑,之所以打她, 完全是因为傅远志被绑架的事和廖燕淑有关。

这事还要从赌场被发现前说起。

廖燕淑一直在找书中的那箱黄金,按照原文剧情, 那一箱子黄金,是随着孟小曼和男主傅远志关系越来越好,运气也逐渐变好的情况下,偶然在山里找到的。

所以最开始她才会想办法让孟小曼去和傅远志打好关系, 但谁知道李茉莉把傅远志的学习看的那么重, 生怕孟小曼打扰了他,直接把她给赶走了。

廖燕淑气得不行, 这要是别的也就算了,可偏偏她急着拿到金条,想要赶在经济发展起来前, 多买一些地皮和房子, 这样就算未来不做生意,光是靠倒卖房子都能赚一大笔钱。

这么想着,廖燕淑等不及了,直接带着孟小曼在山上转了起来。

她想,就算没有傅远志的帮忙又怎样,那她们就多找几次,天天都去找,凭借孟小曼的好运气, 总是能找到的。

就这样, 从这天开始, 只要是有空, 廖燕淑就会带着孟小曼去山上转一转,因为书中也没有详写发现金条的位置,所以廖燕淑也只能抱着试试看的心态,带着孟小曼到处都溜一圈,生怕错过了任何一个地方。

最开始几天,孟小曼还觉得挺好玩的,因为基本上每次去山上,她都能碰到撞死的兔子或者野鸡,当天就能吃上美滋滋的肉。

但不知道是不是去山上的次数太多了,渐渐的,她什么都碰不到了,有时候两三天才能勉强遇到几颗鸟蛋,这算是运气好的,运气差点,连根鸟毛都看不到。

孟小曼越想越委屈,再又一次廖燕淑喊她去山上时哭了出来:“我不想去了,娘,去山上好累,我的脚好疼,而且我现在好像运气越来越差了……”

“不许这么说!快呸呸呸!”廖燕淑一边说一边拍了拍桌子,这在他们家可是最忌讳说的话题,“小曼,你听话,咱们去山上是有重要的事要做的,而且你不是运气变差了,是都在存着呢,要用来派上大用场的!”

其实最开始廖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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